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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国家中医药局发文,全国医院开始严查!

时间:2021-08-20|来源:本站|编辑:admin

弘毅导读

日前,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国家中医药局发布印发《全国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(2021-2024年)》(以下简称《行动计划》)

目前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主要是“红包”、回扣等行风问题。《行动计划》主要针对“红包”、回扣等行风问题,从5个方面提出了20项具体措施。

现将重点内容整理如下,医务人员务必要警惕!


01.旅游、健身、娱乐等活动安排均应认定为“红包”

《行动计划》中细化明确了“红包”内容,要求各级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、医疗机构应当结合实际情况,对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活动过程中,患者及其亲友的礼品、礼金、消费卡和有价证券、股权、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,其安排、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、健身、娱乐等活动安排均应认定为“红包”,应全部纳入此次专项行动整治范围,并按照各地的具体情况,不断细化完善“红包”范畴、明确处罚红线。


02.清除“红包”产生空间

《行动计划》表示,要对门诊等候、预约诊疗、床位安排、特殊检查、特殊治疗和择期手术的患者,应当通过网络、公众号、院内电子屏等途径向患者充分告知医院诊疗资源分布信息,提供提示服务。

通过网络预约、扫码预约、线下预约等多种形式有效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,增加医疗资源信息的公开透明程度,减少患者排队次数,缩短排队等待时间。


03.聘请媒体监督等清除“红包”死角

建立完善社会监督员制度,采取明查暗访、聘请第三方机构评估、媒体监督等办法加大对本单位医务人员收受“红包”线索的发现力度。

提升防范“红包”的硬件设施水平,在院内容易产生“红包”行为的重点场所应当加强监管措施,消除“红包”行为高发场合的监控死角。

同时,加强本单位医务人员教育,建立健全奖惩机制,对查实的违规人员要坚决予以严肃处罚。医疗机构要落实对不知情或不可抗“红包”应当建立上缴登记制度。要健全医患双方不收不送“红包”告知制度,在医疗机构内显著位置公布医务人员收受“红包”的本单位和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举报途径。
 

04.严禁参与或接受影响医疗行为公正性的活动

为清除回扣乱象,《行动计划》指出,建立清正廉洁的新型医商关系,依法与利益相关企业交往,严禁收受医疗器械、药品、试剂等生产、经营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、形式给予的回扣、提成,严禁参与或接受影响医疗行为公正性的宴请、礼品、旅游、学习、考察或其他休闲社交活动,不得参加以某医药产品的推荐、采购、供应或使用为交换条件的推广活动。

严禁医疗卫生人员违反规定私自采购、销售、使用药品、医疗器械、医疗卫生材料。


05.不合理使用药品耗材,或被核减绩效或暂停执业

医疗机构应当落实管理职责,提高管理能力,承担管理责任。规范医疗运行管理秩序,针对重点岗位、重点人员、重点药品耗材要细化管理措施,以电子病历为基础,对医疗重点环节开展监控,严格审批程序,分类甄别、及时预警,要充分运用同学科横向比较手段,对医务人员药品耗材使用情况排名靠前且无正当理由的,要根据行为性质,进行约谈、调岗、核减绩效或暂停执业。

在未来几年里,对“红包”、回扣行为将呈高压打击态势,医务人员务必要警惕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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